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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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 五一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11-20
根据《学院关于2019年清明、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办字通〔2019〕4号)文件,2019年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4月8日(周一)正常上课;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5日放假,5月6日(周一)正常上课;端午节不再放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学生
1、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宿舍内柜子要上锁,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2、注意宿舍安全。离校时要关闭宿舍电源,检查所有电器,注意防火;关好门窗。
3、注意人身安全,确保自身安全不受侵害。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5、注意防止诈骗。不轻信他人,不将手机、银行卡、家庭住址、电话等交给不熟悉的人。
6、注意网络安全。文明上网、上文明网,不沉溺网络,远离“黄赌”。
7、注意反渗透。“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热爱生活,珍爱生命”。
8、注意按时返校。
二、留校学生在注意以上事项的同时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跟辅导员请假,不准在校外住宿和留宿外来人员;
3.按时作息,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4.严禁以各种名义饮酒、酗酒;
5.不准使用违规电器;
6.严禁不假外出,私自或参加各种旅游活动。
学生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