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冀科区〔2024〕1号文)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特派员申请及备案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根据《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号) 和《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冀科区规〔2022〕1 号)要求,启动2025年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
一、备案注意事项
1、重点聚焦科技领军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2、科技特派员重点服务于各市主导产业、“986”产业集群以及107个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技术支持,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助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链的优化升级。
3、科技特派员与被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服务内容要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服务方式要合理,预期目标要明确,可量化、可完成、可考核。
二、办理流程
各类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线进行,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流程进行逐级申报。
1、企业和农业科技特派员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农业或企业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
2、企业和农业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的科技合作对接。科技人员在注册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需求单位的信息。相关企业在注册单位信息、提出科技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由科技特派员在线填写服务内容及预期指标,生成电子版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合作协议,科技特派员下载电子协议并经本人签字、加盖服务单位和派出单位公章,将合作协议扫描件上传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高质量做好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请有意向的教师及时与科研部胡小静教师联系,并登录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相关事项审核工作。
2、积极协调,把握时间节点。科技特派员申请和备案、三方服务协议签订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 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7:00。截止日期后平台填报系统关闭。省科技厅将择优筛选列入2025年服务计划,并给予工作补助资金支持。
联系人:李佳 肖 娜
电 话:0311-86255827 86255381
邮 箱 :kjtqyc@hebkj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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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