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杯”河北省第三届高校
民族舞蹈大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 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为主线,以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动各民族舞蹈艺术融合创新,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二 、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文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功能,以高校民族舞蹈大赛为载体扎实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 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正确创作方向,创作推 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舞蹈艺术精品。全面展示2021年第二届全省 高校民族舞蹈大赛以来我省高校民族舞蹈艺术创作新成果,发现和培养我省高校民族舞蹈编创、表演人才,为促进我省高校民族舞蹈创演水平全面提高,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大赛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主办单位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石家庄
六、组织机构
成立高校民族舞蹈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主办单位领导 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主办及相关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科技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
七、组别、表演形式和舞蹈类别
( 一 )组别:分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学生组按照参赛 选手所学专业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进行;教师组单设,不做具体划分。
(二)表演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三)舞蹈类别:民族民间舞节(剧)目。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为全省高等学校,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加。
(二)参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 和在本校注册的专职教师。
(三)学生组别中的专业组选手需是艺术类舞蹈专业(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学生;非专业组选手为其他专业学生。
九、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主题鲜明、符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
(二)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群舞 人数不超过2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参赛作品完整,能充分体现各民族民间舞蹈风格、属性和韵律。原创和学演(2022年1月后创作)均可,支持、鼓 励原创作品和民间自然传承的原生态舞蹈(仅限河北元素)作品,提倡创作一批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题思想的舞蹈作品,申报作品应确保无版权问题。
(四)服装道具与舞蹈形式及所表现内容相符。舞蹈音乐能充分体现作品主题,录制清晰。
(五)参加者须是本院校注册学生和教师,学生组别中专业组、非专业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六)开设艺术类舞蹈专业(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等)的院校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3个,其中专业组作品至少2个;其他未开设艺术类舞蹈专业的院校至少报送1个作品 。
(七)各院校报送的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作品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报送总数的50%。
十、报送方式
( 一)舞蹈作品用 U 盘报送,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命名 “单位十组别+节目名称”,如例“××学院+学生组、专业组十《××》”,“××大学+教师组+《 ×× 》”。同时填报参赛报名表,注明作品名称、类别(民族或民间)、组别、舞蹈所属民族、 报送学校、联系人等信息,加盖学校公章,扫描 PDF电子版。 作品视频采用MPG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 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在一个固定的机位 (距离合适),不得进行后期剪接和特效处理。
(二)每个作品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播放视频内容中只能显示节目名称、类别和组别,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
(三)报送作品无论是否入选,U盘均不退还。
(四)报送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78号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科技处申智超收。
十一、赛程安排
本届舞蹈大赛分为三个阶段:
( 一)作品创作阶段(3月至7月)
各高校要成立舞蹈大赛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本校参赛方案, 做好宣传发动,结合舞蹈教学和社团活动创作、排练作品,开展 本校节目初选工作,作品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 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上报组委会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上报 作 品 。
(二)作品遴选阶段(9月上旬)
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对上报节目进行遴选,入选作品方 可参加下一阶段集中展示、评比、演出。
(三)集中展演、评奖阶段(9月中下旬)
展演、评奖阶段套开全省高校民族民间舞教学创作研讨会。
十二、评奖工作
(一)奖项设置
1. 优秀组织奖
2. 原创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
3. 优秀表演奖:设一、二、三等奖
4. 原创音乐作品奖:参评作品为原创音乐,奖项级别与作 品获奖级别相同。
5. 指导教师奖(学生组):奖项级别与作品获奖级别相同。 另:原创舞蹈节目,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舞蹈展演。
(二)评奖办法
评奖办法将由大会组委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三、参赛费用
大赛场地、舞美、评审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作品创作生产 费用,以及参赛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高校自行解决。
(联系人:申智超 87907607 19803219979
吴佳斌 66005305 15232125795)
附件:河北省第三届高校民族舞蹈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