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增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全省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一、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
(一)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创新开展第27届全国推普周和河北省 “双推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推普常态化宣传。加大对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持续做好全省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工作。
(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充分发挥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养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 识。加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教师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
(三) 加强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组织评选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交流协作,积极发挥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 “一基地一特色”建设工作,聚焦建设方向,凝练特色优势,推动内涵发展。开展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周期考核评定工作。鼓励建设市级基地,提供语言文字科研、咨政、培训等服务。
(四)做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语委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指导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测试工作质量。
(五)做好乡村语言文字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承德市滦平县金沟屯村、下营子村和周台子村3个村开展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成效,打造全国样板。
二、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
(六)组织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做好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河北省选拔赛,加强工作宣传指导,扩大参与人员规模,提升参赛作品质量和水平,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赛。
(七)举办特色语言文化活动。举办河北省第七届汉字书写大会、第七届 “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书法公益大讲堂等品牌活动。指导各地、各单位发挥优势,开展形式新颖的语言文化活动。
(八)实施 “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举办第二届 “典耀中华”阅读大会暨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启动会。开展读书典型案例和示范品牌征集、展示等活动,推动全省进一步营造阅读经典的浓厚氛围。
(九)做好语言资源保护工作。完成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各项工作,推进 《中国语言资源集·河北》第三、四卷的编辑出版工作。做好 “第一次全国汉语方言普查成果汇编·河北”项目验收工作。
三、增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十)推进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沟通交流与协同发展,推动京津冀三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交流协作。组织京津冀师生书法作品展,参加京津冀中小学语言表达能力提升等活动。
(十一)促进雄安新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支持雄安新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举办高水平文化活动,语言文字工作培训项目等向雄安新区倾斜。
(十二)强化高校语言文字科研支撑。组织我省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国家语委重大、特色工作项目。参加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 ,培养人才队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支持高校申请省级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强化科研支撑。
(十三)推进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做好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 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支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实施对口帮扶,挖掘整理地方特色语言文化资源,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文化建设。
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建设
(十四)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省语委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推动省语委成员单位抓好本系统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有关县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推动高校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高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十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培训。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培训项目我省参训人员的选拔工作。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对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经验等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和工作影响力,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